2010-3-19 14:06
不知道有多少人看过《追风筝的人》,不管是卡勒德&胡塞尼写的书,还是Marc Forster导的电影。要是你有看过,那你一定还记得哈山,因为你已永远也忘不了那句“为了你,千千万万遍”[ Fou you,a thousand times over ]。一如我,至今常常想起,禁不住动笔。
让我想想,我该从哪说起他呢?!……
善追风筝的那般牛戳,骨子里的那般善良,对朋友二字的那般忠义,对既有生活的那般从容知足,对一个打动他的的故事的童真的执着的喜爱,对一个崇拜的英雄的骄傲的顶礼膜拜,亦或是其他什么。
那么多那么多,我该从哪说起呢!又或许什么都不用说,哈山就是哈山,说了就少了,就像《比悲伤更悲伤的故事》里的爱,爱就爱了,说了就浅了。
其实有些东西谁又能说得清呢!谁都说不清!
我老家的村子,以唯一的一所小学校为界,学校前面的叫前包,后面的叫后包,学校生锈的铁门上铸着包湾小学,村子叫包湾村。那时,每天早上,前包后包的孩子们就背着装着快乐的书包去上学,三五成群不紧不慢的往小学校走,砖头路上留下了那么重的笑声,连枝头的鸟儿都会被感染得叫的更欢了。学校一共九个班,大中小各一班,外加一到六年级各一班。我那时属于相当调皮捣蛋的那种,大人们都说我“调皮得(让人)伤心”。呵呵,每次我妈这样说我,我都一笑。依旧跟人打架,偷人黄瓜,爬人草堆。可我也爱看书,没书读,就一遍遍读语文书。就算是今天再回到老家,捧起那些语文书,我一定还是会读得津津有味,被选编进书的那些文章是真的好啊!记得有期《读者》(原创版)有篇些民国时期的语文教材的,读时很慨。
我跟人打架,“惩恶扬善”的居多;我偷瓜,总是在一起的人平分着吃;我爬人草堆,也是我们几个打闹的最欢的时候。有一次,下课的时候我们玩兴正浓,他们问我敢不敢把嘴里的大大泡泡糖放到她长头发上,我惊呼“怎么能不敢”。我从那女生后面把泡泡糖贴在她头发上,拔腿就跑。后面追我的是那女孩的嚎啕哭声和鼓动者的大笑。第二天,那女孩头发上不得不少了也不是太明显的一撮头发。后来,好像四年级的时候,我们几个“大佬”学古惑仔放学后结伴去田里结拜兄弟,咬了手指,说了誓言。不过手指流没流血、誓言说的是什么我已经记不清了。之后我们聚的更勤了,常常几个约着一起去某人家里过夜,那些夜晚真他妈刺激,放很大声听歌,看VCD,睡不著就狂吹,狂笑,狂想未来。其中印象最深的是在海家。
我之所以从哈山说到我自己,其实就是想回味一下同为男孩子心里的那个义。因为我们是男孩儿,所以我们要像水浒传上的英雄一样“打抱不平”,像古惑仔上的兄弟一样两肋插刀。真拿你当朋友,就愿意为你去做一切,不顾一切。而哈山的义里还带着忠,一如他那极憨的父亲。